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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项目申报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申报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实施。创新项目应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项目(且未申报过创新项目)的单位应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成为创新项目受理单位(简称“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单位账号开通表(见专栏内模板),并指定主管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创新项目相关工作。如已持有项目申报管理端账号,可在已有账号下新增创新项目相关权限。请于每年项目申报开始前一个月(8月31日截止)提交申请表,方可在本年度进行项目申报,逾期将只能在下一年度进行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账号开通后,即可通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受理工作(项目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受理网址:https://sa.csc.edu.cn/manager)。

2.项目单位在创新项目中承担的角色是什么?

申请获批创新项目后成为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应切实承担项目设计、申报、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的主体责任,应按照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切实将项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创新项目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如有负责人变更,应做好业务衔接等工作。

3.申报创新项目是否要求必须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

否,但创新项目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

4.创新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可以。创新项目一般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资助,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均不提供学费资助。 

5.所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是否有限制?

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各单位应科学合理地选择外方合作单位。项目单位与各外方合作单位应有一定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并就创新项目申报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建议项目单位聚焦拟申报项目涉及的重点领域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择优选择外方合作单位。

6.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不可以。

7.进行项目申报时,执行已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的项目是否占用本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

如符合执行率要求,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本年度可申报新项目名额。

8.如当年本单位内部申报的项目较多,是否可以占用下一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进行超额申报?

不可以。各单位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创新项目内部宣传和选拔,严格按照2026年创新项目指南要求,确定2026年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并于2025年10月1日0时至21日14时期间,组织经单位内部选拔推荐的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不得超额申报。

9.提交项目申报后,还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确定是否获批立项,项目申报单位还需要作何准备?

对于各单位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先组织材料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材料审核阶段被淘汰,审核通过的项目送专家评审。对于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一般为专家会议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进行材料评审或答辩评审的方式,具体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情况确定。

各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保持手机、邮件畅通,及时接收通知。

10.创新项目评审主要考虑哪些方面?

创新项目主要从项目目标、必要性、可行性、创新点、选派专业及学科领域、选派类别及收费情况、外方合作单位情况及前期合作基础、项目管理、人才回收与利用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1.2026年创新项目何时开始申报以及公布项目申报结果?

2025年10月开始申报,12月底前公布申报结果。

12.创新项目立项后可申请变更的立项信息有哪些?

获批项目执行期内,选派专业范围、年度选派规模、学费资助额度(如有)不予调整。其余立项信息(包括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实际需求,在执行期内申请对项目内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进行调整(新增或删除)项目单位需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立项信息变更申请,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项目单位也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实际需求,在执行期内对项目选派类别及其规模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仅限项目内获批的选派类别之间,且仅限同一层次间或向更高层次人员类别调整。

13.执行中项目年度报告和执行满三年项目执行期总结报告有什么具体要求?

执行中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应于每年项目网上申请期间在线提交,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执行满三年项目执行期总结报告应于当年项目网上申报期间在线提交,应对执行期间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14.执行中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会有什么后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对执行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执行中项目必须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报。执行满三年项目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期项目总结的,将无法申请项目继续执行。

15.创新项目对年度执行率有什么要求?

执行中项目年度执行率不得低于50%,即年度录取人数达到年度选派规模的百分比不得低于50%。未达到执行率要求的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向项目单位发送整改通知,并由项目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执行。

创新项目人员申请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创新项目与申请其他国家公派项目有何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创新项目主要依托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拔、管理和回收,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于各单位选拔推荐的候选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仅进行材料审核后录取。此外,申请人在申请创新项目前,应先确定所在学习/工作单位有没有获批的创新项目,并详细了解获批项目的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项目信息是否与自身需求相契合,及单位内部对于项目人员条件的要求及具体的选拔程序。

2.创新项目人员申请的受理单位有哪些,是否包括省教育厅或市教委等单位?

创新项目项目单位即是人员申请的受理单位,各项目人员申报无须通过省教育厅或市教委。如个别项目包含多个国内参与单位,人员申请受理单位为项目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统一负责接收、审核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相关操作。

3.创新项目人员申报时间一般是如何安排的?

创新项目人员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6月及9月,具体流程和条件要求等以年度实施办法及各批次人员申报通知为准。

4.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否申请博士后?

可以。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5.在读博士生能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已进入博士阶段的人员不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但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学位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

6.与项目单位有长期合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创新项目?

不可以。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工作人员。

7.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了解获批项目详细情况,确认自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以及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在获批项目包含学费资助的情况下,申请人方可申请学费资助,并应按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学费明细表。需注意,最终学费资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时获批学费资助额度。 

8.创新项目对各选派类别的留学期限与申报年龄有什么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指定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的结业证书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是的。雅思、托福、WSK成绩和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10.创新项目对外语条件有什么要求?尚未满足外语条件可否申请?

请参见2026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中的项目外语水平的要求,申请时原则上应已满足外语条件要求。如网上申报时尚未满足上述要求,应由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上传至信息平台。录取人员须在派出前满足上述要求并在信息平台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11.申请时尚未获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是否可以先行申请?

申请时原则上应已获得外方提供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如网上申报时尚未满足上述要求,应由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上传至信息平台。录取人员须在派出前满足上述要求并在信息平台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12.关于邀请信

(1)邀请信应包含哪些内容?

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应与信息平台中所选身份一致;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及工作语种;其他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体现。

(2)对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留学开始时间有要求吗?

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人员申报时间,且不晚于资格有效期。

(3)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可以吗?

不可以,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以下条件除外:

①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②在读员工申请通过创新项目赴国外攻读高一级学位、或应届博士生申请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要求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13.上传的申报材料无法打开或模糊不清,对申报有影响吗?

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是审核的重要依据。材料无法打开、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14.申请表中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办?提交申请表后是否可以提回表格对信息进行修改?

人员申报截止时间前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可在项目单位接收前自行提回进行修改,但项目单位接收后需由项目单位退回,申请人须在关网前完成最终提交。如需在人员申报截止时间后修改已提交的申请,申请人请勿自行提回,需联系项目单位将申请退回并设置重新提交截止时间,申请人务必在单位设置的重新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完毕并提交,否则将无法参与该批次申报。建议在申请表首次填写完成后,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15.录取人员如何查询自己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有效期内无法按时派出该怎么办?

已录取的留学人员可在资格证书和资助证明上查看资格有效期,或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看。留学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16.创新项目录取人员应申办的护照类型是什么?

因私普通护照。

17.录取人员因故无法赴原定留学单位,可否申请改派?

可以。若留学人员无法按时派出至原定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可申请改派至其他留学单位,但改派后的留学单位仅限在所批复项目外方合作单位范围中选择;如果子项目仅有1家外方合作单位,则参与该项目的留学人员不可申请改派。

18.录取后又取得了国外移民签证或者国外永久居留权,还能派出吗?

不能。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

19.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0.所申请项目的培养方案涉及中途回国、留学期间赴第三国、留学期限需延长等情况,应如何操作?

创新项目录取人员派出后应遵守《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符合项目培养方案的情况下,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如有中途回国、赴第三国、延长留学期限等需求,须征得国内项目单位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国内单位意见,由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审批。

21.创新项目留学人员如何申请延长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

留学人员有遇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延长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申请前应与国内外相关单位就派出时间协商一致。在录取时确定的资格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经延期仍未派出的,公派留学资格不予保留。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申请延期派出的,应结合毕业时间、国内院校及留学院校学制安排综合考虑。如派出时已无法在毕业前按原定留学期限完成留学计划,应同时办理缩短留学期限。

22.作为获批项目的国内参与单位,该如何落实项目的人员申报?

国内参与单位在落实获批项目执行时,应将人员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该项目的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汇总名单后推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项目国内参与单位直接推送的人员申报信息。

23.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及录取名单、《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资助证明。

录取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4.下载录取材料后应该办理哪些派出手续?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效(详见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067);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办理派出手续一般至少需要3-4个月时间,每个国家办理签证周期不同,所需时间存在很大差异。应及时关注留学目的国签证政策变化,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2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否负责签证办理及机票预订?

签证办理及预订机票等事宜请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6.如遇奖学金及银行卡相关问题,如何解决?

银行卡及奖学金发放、结算相关事宜请参考《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工作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1368及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87),也可发邮件至:jxj@csc.edu.cn。

27.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28.回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国前,按照驻外使(领)馆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办理回国手续、预订回国机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29.如何开展项目成果评估及参与项目人员回国后考评?

项目单位应根据内部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由单位内主管部门牵头,与留学人员保持沟通、定期接收研修报告、安排留学人员回国后进行成果汇报,并通过年度总结或典型案例报送等形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呈现执行成果。